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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病理科能力提升(新项目技术合作)项目比选公告


为提升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病理科综合能力,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2号)等文件精神,我院计划公开比选病理科病理能力提升(新项目技术合作)服务项目。欢迎具有医疗执业许可证经营资质的检验机构前来参加比选。

一、基本条件(此项作为检验机构参加比选的基本条件,须提供相应资质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远程会诊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设施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医疗执业许可证。

二、病理能力提升(新项目技术合作)服务项目要求

1.合作模式:第三方现场技术合作模式。

2.开展免疫组织化学检测,及其他病理新技术项目。

3.实验室建在院区内,并达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病理诊断能力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病理诊断水平。

5.有远程会诊系统。

6.有培养同等水平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能力。

7.有帮助医院病理科达到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的能力。

8.医院按当地政府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按比例支付给第三方病理检测中心作为项目合作技术服务费。

三、参加比选检验机构制定服务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科室建设、学术支持、临床服务、区域效应、控制安全风险、日常监管、远程会诊技术服务、项目合作报价(按收入比例报价)等。

四、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检验机构必须承诺

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完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五、比选方式及时间

1.报名:有意向的服务商持本公告第一项要求的资格证明(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到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科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报名地点: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科,联系人:朱礼江,联系电话:3882251

2.提交比选文件:通过资质审核的服务商按照本公告第三项及评分条款要求制作比选文件,密封提交至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科,提交时间截止:2024年1月30日

3.比选:医院组织比选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评分细则见附件

、其他

参与比选的检验机构承担其编制比选文件与递交比选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本医疗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月23日


附件:比选评分细则